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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l 3, 2020

你不需要那麼“好相處”,與人交往中,我們需要“被討厭的勇氣”


  
最近幾年,每一部宮鬥劇都引起廣泛關注,我們為什麼愛看這些劇?

因為它們的劇情都是講小人物的逆襲,講受盡了磨難和鄙夷的平凡人,一步一步走向人生巔峰,並收拾了過去給她們小鞋穿的人。這些劇情,看著真讓人暢快淋漓,壞人終有惡報,而好人,也沒有憋屈,該罵的時候罵,能打的時候打——這些現實中我們不敢做的時候,劇裡都有人做了,觀眾當然有帶入感。 



劇裡的皇宮,和我們身處的職場並沒有什麼不同,而我們,就像劇中的“弱者”,只是,我們更弱,劇中人可以打可以罵,而我們,很多時候只能忍著。



一、好相處,是一種妥協。

有的人敏感不自信,因為別人的一句否定的話而神傷很多天,處處為別人著想自己卻處處受傷。 





有的人辛辛苦苦工作,功勞卻被領導一個人領了,也只敢在心裡罵罵,臉上不敢露出半點不滿。 


他們忍受,但並不代表他們應該承受那些不公正的對待,只是,內心有個聲音在告訴他們:“算了,抬頭不見低頭見,不要和別人發生衝突。”

忍讓、懂事這些詞語一旦出現在自己身上,受氣、被傷害就會隨之而來。 





一個人懂事、敏感,可能與人更好相處,但這不是與生俱來的,而是環境給予的,太忍讓的人,“懂事”就是他的保護殼,而他的內心,毫無安全感可言。

約翰·弗瑞爾寫過一本書,名叫《小大人症候群:重塑我的家,拾回完整自我》。 





他介紹了小大人症候群,指的是那些內心得不到足夠關愛,不能表達自己的真實情緒的孩子,早早“懂事”,長大後卻沉溺過去,害怕未來,找不到生活意義的症狀。

他們雖然長大了,但卻沒有真正的成熟,只是小時候,就把自己的內心封閉起來了,他們不敢表達自己真實的感受和需求,他們只是對現實、對父母妥協了。 





荒謬的是,大人們常常表揚那些不表達自我的孩子:你很乖,懂事,能體諒爸爸媽媽。

“懂事”的孩子長大了,也一般是個“好相處”的人,因為他們習慣了妥協,習慣了站在別人的角度,卻忽視自己的感受。
  




二、好相處,可能只是為了合群。

很多人和周圍的人搞好關係,就僅僅是為了和別人打成一片,不被集體排除在外。 

  
有人明明想看書,但寢室同學都在玩遊戲,自己不想顯得是個異類,於是加入他們,荒廢了四年大學時光,追悔莫及。 




有人下班很累,想好好休息,但同事邀約去聚餐唱歌,為了合群,立馬答應,結果午夜回到家,累癱,而第二天還得早起工作,覺得日子無比辛苦。 


《烏合之眾》裡有句話是這樣說的:“人一到群體中,智商就嚴重降低,為了獲得認同,個體願意拋棄是非,用智商去換取那份讓人備感安全的歸屬感。” 




尖刻又無法反駁,人為了合群,為了大家接受他,真的是可以放棄立場的。

可是,放棄獨立思考,換來歸宿感,得不償失。它讓人忘記自己的目標,曲意迎合,最終人變得越來越平庸。



三、有底線,生活才能更如意。

有時候我們迎合別人,獨自承擔著各種壓力,卻一味放低自己的底線,卻沒有意識到,這樣做,不僅得不到感激,反而給了別人越界、踐踏的權力。

我們從小就被教育做個“好人”,要謙讓,不要太計較,吃虧是福。可是,我們長大後,成了一個好人的模樣,卻為什麼感覺憋屈,十分不快樂呢? 





因為我們過多地在意別人的情緒,卻忘記了,關心自己;我們步步退讓,卻沒有註意到,自己已經沒了底線。

我們時刻想著為別人提供價值,但這種關係是不對等的,一旦我們對他人“無用”,我們就顯得毫無價值了。

在《奇葩大會》上,“天才作家”蔣方舟,自曝曾是討好型人格的人。她說, 




 
“我因為太希望別人喜歡自己了,而成了一個諂媚的人”,“我從沒有和任何一個人,產生過'真實'的關係。”

什麼是“真實的關係”呢?

是和人交往的過程中,我們不迎合別人,不害怕別人不喜歡我們,我們能夠做真實的自己,坦誠自己的想法,不過分用力去維護關係,關係自然而放鬆。  





  
而討好型人格的人,很難做到這一點,他們總是活在對別人對自己的期待中,用敏感而卑微的姿態取悅對方、無條件付出,不停追逐外界對自己的認可,為此不遺餘力,卻往往收效甚微——他們的存在被忽視,他們的情緒沒有人在意。
 


武志紅說過:“我們總是習慣談犧牲,習慣談忍讓,總是擔心會傷害別人,也怕自己會受到傷害。但成年人之間誰也不容易摧毀誰。當別人感知到你是一個不好惹的人時,你反而容易得到尊重,最後也容易收穫好的關係。” 




是啊,一味想要做個“好人”,允許自己表達情緒。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感受,別人又怎麼會尊重你呢?學會拒絕、反抗,不要壓抑、忽視自己,是接納自己情緒,並且尊重自我感受的表現。

不願意、不高興、不滿意,就要大膽說出來,不憋屈自己,也讓身邊人意識到你的重要性。 





四、你不需要那麼“好相處”。

工作中,掩飾自我的真實感受,勢必降低工作效率。

1、消除“拒絕敏感”。

心理學上有個詞叫“拒絕敏感”,是指個體對拒絕的焦慮預期,準備性知覺和過度反應的一種傾向,即對人際交往中將會出現的拒絕、不適及痛苦遭遇的擔心和懼怕。 





在日常生活中,當人們被他人拒絕時,不同的人對拒絕往往產生不同程度的反應,有些人可能很好的理解和處理這樣的事件;而另外一些人對他人的拒絕會產生過度的情緒及行為反應,甚至將他人模棱兩可的行為也知覺為拒絕,從而影響到人際交往,這種差異就是拒絕敏感。 

   
拒絕敏感的人,對社會關係有消極的預期,害怕拒絕導致關係破裂。但其實,真正堅固的關係不會因為說了“不”就完結,而無法繼續的關係,也和拒絕沒有聯繫——不喜歡你的人,無論你如何討好、凡事答應他,他也還是和你親近不起來。 




不要對拒絕敏感,我們要拒絕的是越界的事,而不是面前的這個人,邁過心裡那道坎,放心多說幾次“不”試試。
 


2、被討厭的勇氣。
 
暢銷書《被討厭的勇氣》裡有一句話:“你為什麼只盯著缺點就是不肯去喜歡自己呢?那是因為你太害怕被他人討厭、害怕在人際關係中受傷。” 




“老好人”們希望得到別人的認可,權衡著各種關係,害怕得罪人。他們為了滿足別人的期待和要求,寧願捨棄自己的意願。

當我們選擇一種自由的生活方式,就要有被別人討厭的勇氣。

不要害怕表達自己的意願和情緒,即使說出來讓對方有不滿,也勝過毫無原則的讓步。 





但表達情緒,並不等於情緒宣洩,也不要用評價的方式人身攻擊。

避免衝突,而又能堅守底線,最好的辦法,是表達自己不滿情緒的同時,肯定他人的價值。 


3、練就“氣場”。

人不僅可以通過言語,也可以通過自己的行為告訴對方,你希望別人如何與你相處,怎樣對待你。 





這其實需要你從內心認為兩人是平等的,在行為上你才不會有畏縮、討好的模樣。

我們常常用“氣場強”來說一個人的氣質能影響周圍的人,而那些性格相對弱的人,一般來說,氣場也弱一點,或者說他們沒有強烈的個性和性格。 





“氣場”似乎是一種說不清楚的力量,但其實反映的是一個人內心的堅定程度和自信。

而要用行為來改變別人對待自己的方式,則是通過自己篤定的行為、明確的態度,來告訴對方:個人的權力不可侵犯,私人的界限不許打​​破。 





當我們擁有足夠的決心來堅定自己的立場,行為上一定也能更強大。

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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